中国商业联合会2007年第3号公告(总第4号) |
来源: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作者: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|
2007年9月20日,中国商业联合会以2007年第3号(总第4号)公告发布了《投资项目分析师》协会标准(标准编号:CGCC/Z 0006-2007),2007年11月1日实施。 在“职业概况”中,规定了职业名称、职业定义、职业等级(分助理投资项目分析师、投资项目分析师、高级投资项目分析师三个等级)、职业能力特征、基本文化程度、适用对象和申报条件。 在“基本要求”中,对职业道德、基本知识(包括项目数据分析概述、资金流量的编制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、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分析、投资项目的比较、分析系统应用、项目分析报告编写)作出了详细规定。 在“工作要求”中,分别对助理投资项目分析师、投资项目分析师、高级投资项目分析师的职业功能、工作内容、能力要求、相关知识作出了具体规定。 在“培训要求”中,对培训期限、培训教师与教材、培训机构、培训场地设备等作出了规定;在“鉴定要求”中,对考试机构、考试场地设备、鉴定方式等作出了规定;同时分别对三个等级的投资项目分析师的“权重”和“职业资格管理”作出了规定。 |
加入时间:2007-11-12 |